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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巨子孩之宝(Hasbro)又被不法分子盯上了。近来,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同冒充注册商标案,开办小作坊出产冒充“孩之宝”的被告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2019年5月的一天下午,“Hasbro”商标权利人商标维权托付署理公司至奉贤警方报案称,近期其公司接到奉贤顾客的投诉,宣称在某大型网购渠道的一家店肆中购买到3把疑似冒充“Hasbro”牌软弹玩具枪。经判定,所购买的玩具枪系冒充产品。经公司核实,“Hasbro”商标权利人未授权该大型网购渠道上的这家店肆出售“Hasbro”任何玩具产品。
接到报警后,奉贤警方通过查询将在网上出售“Hasbro”玩具的嫌疑犯曾某(另案处理)捕获,依据曾某的告知,其所出售的“Hasbro”玩具的上家为陈某。2020年7月2日,在广东中山某作坊内,警方将嫌疑犯陈某捕获,当场抄获冒充注册商标的玩具枪614支、弓44支。到案后,嫌疑犯陈某对上述触及冒充孩之宝商标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。
陈某于2017年无证开办一家塑料玩具制品小作坊,业务量一向不高。2018年下半年一次偶尔的时机,陈某在网上看到“Hasbro”商标名下“NERF”品牌的玩具枪和子弹、弓销路十分高,陈某觉得“商机”来了,便从香港、澳门购买了正品“NERF”品牌的玩具枪和子弹、弓,之后自己开模制造,并制造了假外包装,以低价的价格批发卖给在某大型网购渠道开网店的曾某,出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。
被告人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,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2020年10月27日,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2020年12月1日,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犯冒充注册商标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